被统治的艺术:明法度与潜规则

文:宋怡明 编:屏营、李强

古代社会和我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想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不过在历史为我们提供的线索之中。我们不难发现,即使与我们相隔几百年,但同样是面对国家的统治,古人所做的抉择,其实与我们也没什么差别。

而这个关于从军的故事便发生在明代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明初统治者为了保证国家兵役、徭役、田赋以及丁银收入的实现,把居民划分为4种:民户、军户、匠户、灶户。军户专门承担兵役,士兵享有月粮和布帛钱钞等赏赐。万历年间(16世纪晚期)生活于泉州近郊的军户后代颜魁槐,便在家谱中留下了一段翔实的记述。

“伤哉!”他以哀叹开篇,接着写道:

“家庭承担兵役的严苛,比老虎还凶猛。我的祖父观田公一共有六子,三子死在这上面。弟弟死了,兄长代替。兄长死了,弟弟代替。一个留在当地守边,二个死在云南边疆。今天与我们共同服役的朱家自从嘉靖六年服役,到现在近八十载,每次回家取贴,万里崎岖,小辈待他像个骗子。”

颜魁槐笔下的悲惨故事,要从颜家在明代户籍制度中的身份讲起。

颜家被朝廷编为军户。在明代大部分时间里,军户这一特殊群体构成了军队的核心力量。军户必须世世代代为军队提供军人,但并不是说军户中的每个男丁都要当兵,而是说他们有义务为军队提供一定数目的人员,一般每户提供一丁。

颜家的情况有些复杂。他们和当地的另一个家族朱家共同承役。换句话说,两家须联合派出一名士兵,其中颜家负主要责任。颜朱两家组成了所谓的“正贴军户”。

洪武九年(1376),颜朱两家被征入伍,颜氏家长颜观田率先出丁,以确保两家履行义务。他选择让第四子颜应祖服役。应祖当时不过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就被遣往远方的南京戍卫。他在伍时间很短,到京师后不久便因病身故。颜家随后派出另一名幼子接替应祖。这个孩子没服役多长时间,就当了逃兵,不知所终。颜观田别无选择,只得继续出丁。这次他态度一变,命令六个儿子中的老大服役。

洪武十四年(1381),颜家长子被调往千里迢遥的西南边疆,戍守云南楚雄卫。他在那里终身服役,再未回乡,于永乐八年(1410)去世。勾军官吏第四次登门。颜观田已是风烛残年,却不得不再择子顶补。新兵甚至连驻地都没见着,就在长途跋涉中不幸病故。颜观田去世时,他六个儿子中的四个服过兵役。三人入伍不久即离世或逃亡;唯一的“幸存者”,则远离家乡,在西南丛林的卫所里度过余生。



明代卫所图

之后的十多年,颜朱两家军户没有再派人当兵。这可能要感谢负责相关文书的书吏粗心大意,未及追查。

到了宣德三年(1428),明军兵力严重短缺,朝廷重新清理军伍,勾补逃军,力图填满缺额。部分官员认为,士兵驻地远离本乡是军队失额的原因之一。有些新兵在漫漫长途中患病、死亡,颜观田的两个儿子就是如此;有些则如同颜家的另一个儿子,宁作逃兵,也不肯和家人天各一方、永难再见。

军队的对策,则被称为“自首政策”:若负有补伍责任的男丁主动向官府自首,他将得到征兵官员的保证,不会被送回本户原来服役的远方卫所,而是在家乡附近就地安排。颜良兴,这名年轻的颜氏族人于是借机向朝廷自首,成功被改编到离家乡不远的泉州卫服役。他于十年后去世。至此,颜家已经服了六十多年的兵役。

颜良兴身故后,颜家再无适龄的男丁。于是,替补军役的责任转移到了“正贴军户”的另一家人身上。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朱家先后派出四名族人参军。

随着边防所需兵员有增无减,“自首政策”最终破产。朱家的第一名士兵又被遣回颜朱军户原本的驻地——西南丛林中的楚雄卫。两家人都十分希望他能恪尽职守,不当逃兵。逃兵屡禁不止是明朝军队的大问题。对军户而言也是个大麻烦,因为他们必须找人替补。为了阻止本户士兵逃亡,颜朱两家精心安排,为每位新兵准备银两和棉布。表面上,这是“军装盘缠”;实际上,两家希望以此说服新兵留在军队,这个如意算盘却落空了。服役士兵一次又一次地逃亡,官吏便一次又一次地上门,要求两家替补。



时至嘉靖六年(1527),颜、朱两家军户服役已超过一个半世纪,对其中的不确定性深恶痛绝,想要找到长远的解决方案。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简明的合同,其内容迄今仍留在颜氏族谱之中。当时正在服役的朱氏族人是朱尚忠,他同意毕生服役。(合同赫然写道:“务要在伍身故。”)颜家为求放心,同意替朱家支付朱尚忠的军装盘缠,以确保他坚持履行两家的共同义务。

事与愿违,该方案未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嘉靖三十七年(1558),朱尚忠自云南归来,提出一个新方案。他已经当了六十年的兵,想要退役,并希望达成一笔交易:朱尚忠承诺,自己的直系亲属和后代子孙会永世承担兵役,作为交换,两家人须定期支付银两。尚忠的儿子和孙子相继补伍,这将使颜家免于世代当兵,转而以金钱代役。只要持续付钱,颜家就再也不必担心会有官吏将颜氏族人推上战场。



颜朱两家从军旅程示意图

颜朱两家起草的新合同比旧合同细致得多。其条文同样被录入族谱,不仅包括两家的家族的安排,还包括颜氏自家的内部协议,即如何筹钱给付朱尚忠及其后代。两百多年前,颜家开始被征入伍;到此时,颜观田的后代子孙很可能已有数百人之多。他们构成了所谓的“宗族”。合同明文规定,宗族中的每名男丁须逐年缴付一小笔款项,组成累积基金。准确地说,就是按丁摊派的人头费。而远在西南边疆的朱家军人,将会定期收到来自这一基金的报酬。

终于解决了一个旷日持久的难题,两家成员肯定如释重负。但故事尚未结束。新合同订立二十五年后,朱尚忠之孙回到家乡,抱怨酬劳太少,要求重修条款。颜家自度别无他法,不得不答应。他们提高了人头费,以应付新的、更多的军装开销。

颜魁槐的记述止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他呼吁族人凡事要通情达理,满足朱家后人的全部要求。如果朱家军人回来索取更多盘缠,族人务必“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庶无后患”。颜氏族人也许没什么机会遵行颜魁槐的嘱咐,因为半个世纪后,明朝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清王朝,在军队动员问题上与明朝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针。

颜魁槐受过良好的教育,科举及第,仕途得意。但是,他的记述不是站在官僚的角度写下的。它既不是哲学沉思,亦不是政策分析,只是一份被录入族谱的家族内部文书,主要供族人浏览。它表明了颜家为满足朝廷要求而做出的各种安排,并证实着这些安排的合理性。它的时间跨度逾两百年,几乎与明王朝的命运相始终。

记载在家谱中的这个故事,可能最贴近百姓的心声。 它不是从主导动员的国家的角度,而是从被动员的民众的角度,揭露了明代军事动员的方方面面。

它们诉说着生活在明代的百姓,如何一方面苦苦应对来自国家的挑战,另一方面紧紧抓住国家提供的机会。国家的影响力无远弗届,无论其代理人是否在场。国家的制度和管理结构,是世人生活背景的一部分。在颜魁槐的记述中,军队将领和征兵官吏均未现身。如果我们就此认为国家缺席了颜朱两家的族际交涉与内部磋商,那就未免太天真了。

征兵制度是他们一切互动行为的背景。国家或许没有直接介入两家人的协商,但肯定是其中的利益相关者。其实,很多政治行为往往只是一种平凡而日常的互动:介于被动服从和主动反抗之间,不直接牵涉国家或其代理人。在这个中间地带,百姓间接地而非直接地与国家机构、规管制度及国家代理人打交道,反客为主,移花接木,以求其得以任己摆布、为己所用。



对明代百姓来说,日常政治意味着不计其数的权衡斟酌,包括掂量顺从或不顺从的后果、评估各自的代价及潜在的益处。强调这些权衡斟酌,并不意味着把百姓的所作所为简化为在理性选择驱使下的机械行事,相反,他们是目标明确、深思熟虑的行动主体,通过有意识的努力,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也不意味着将他们的努力矮化为操纵体制,把自身损失降到最低” 的一个实例。

换句话说, 他们有能力创造自己的历史



中国人写历史,往往是写“上面”的帝王将相,爱写“统治的艺术”。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的现任掌门人宋怡明教授却从明清日常政治入手,他偏偏要倒过来,写“下面”的百姓;,写老百姓“被统治的艺术”。

在《被统治的艺术》一书中宋怡明教授以明代的军户为例,描写这群被兵役和户籍制度牢牢束缚的老百姓,如何在制度的博弈中谋取自己的利益?如何“阳奉阴违”,实现圈层跃迁?怎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深植中国的潜规则,又如何运作并影响至今?

百姓为了应付与国家的互动,琢磨出许多策略,百姓应对的“策略”,是一种本领和技巧,可以被掌握或传授;这是一种“被统治的艺术”。

这不是一道简单的要么“被统治”,要么“不被统治”的选择题,而是关于何时被统治,如何被“最恰当地”统治,如何让被统治的好处最大化、同时让其弊端最小化,在本书中,我们将看到时至今日仍被视为中国社会“潜规则”的各种处世方法,在明代军户身上早已运用娴熟。这些在正史中讳莫如深的机制,实际上是百姓与政府打交道的法宝。